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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8 点击:2037次
关于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残工委明电﹝2021﹞1号)要求,经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初审,我市丰顺县残联赵永新同志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5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可来电、来人反映拟表彰个人存在的问题,表达不同意见。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丽都西路51号市残联大楼,联系电话:0753-2281068,电子邮箱:mzclbgs@126.com
 
 
拟表彰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及事迹简介
一、拟表彰对象
赵永新
二、事迹简介
赵永新,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梅州市丰顺县残联党组成员、理事。1996年7月,他从华南师范大学毕业后经组织安排到县残联工作,从事残疾人工作25年来,他始终以不忘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用心、用行动、用作为诠释了“残疾人工作者”的含义。他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和对残疾人无限深情,赢得了所有了解他的领导和群众的称赞,全县广大残疾群众都会自豪地说:“他是我们的贴心人。”他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残疾人自强奖、梅州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个人、全省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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