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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梅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0 点击:2682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残联同意,梅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要求 计划数 考试类别  
梅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市级 假肢矫形器装配 临聘  假肢与矫形器技术、康复治疗 大专及以上 1 结构化面   试          
 
 
二、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假肢或矫形器技术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六)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后工资每月3200元(包括四险一金)加工作绩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表格及证书等电子档发到邮箱447592113@qq.com)。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27日。
3.联系人:黄映芝,联系电话:0753-2281279。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和体检
(一)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操)考试方式。
(二)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本公告由梅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梅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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