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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2 点击:3555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残联同意,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二年工作经验以上,相关康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六)康复教师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表格及证书等电子档发到市残联办公室邮箱mzclbgs@126.com),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报名时间:2020年2月 13 日至2月  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联系人:陈桂礼,联系电话:0753-2281068。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工资面议(待遇含五险一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
本公告由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2281279),附件1中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3-2285601)。
 

附件1.2020年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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